第八十一章 眼见的圈套(第2/2 页)
,如果挟私弹事不实者,受刑,诸诬告本属府主、刺史、县令者,加所诬罪二等;诸投匿名书告人罪者,流二千里,诸教令人告,事虚应反坐,得实应赏。”
念完这一套流程,春华平静了下来。
“堂下何人?所犯何事,从实招来!”
“好官威!”
“县令大人好相貌!”
“大人今天去我店里买过烧鸡。”
公堂外旁观的民众熙熙攘攘的议论起来,不仅有对囚犯的,更有对这女县令的,比他们想象中的威严。
当然,春华并不会在意这些,她只一眼不错的盯着堂上的人。
这王成是个身高接近两米的壮汉,披头散发,巾带被躲,所谓的八块腹肌马甲线,看这身板应该都有,但白色的里衣沾染着鲜血,剑眉星目的脸上也仍有血污,若是一言不合,她很怀疑左右的衙役能挡得住他的暴起。
今天是受审,不过走个流程,她不认为能出个什么结果。
“某名王成,家住洛南县菜市街东一百单八号,因家中嫂嫂伙同外人将哥哥药死,愤而杀之,特来领罪!”
“药死之证物何在?”
“有嫂嫂奸情中间人画押口述口供,药堂掌柜买卖砒霜账目及脉案,仵作勘验我兄死于砒霜画押文书。”
王成此时才将头抬起,直视堂上眉目如画却过分年轻的女县令,闭紧双眼,肩膀所幸放松,遇到个纨绔世家子,还是女子,再无生还可能,还好,兄长大仇得报。
“王成义杀三人案,大历四年八月初十日于洛南县立案成诉,大历四年八月十三日初审宣判,公告三日,有怨诉期间陈诉,退堂。”
关于这个案子,见了王成这人,春华心下打定了主意,她要保下这个人一命。
司法官员徇私舞弊,制造冤假错案或重罪轻判,都要惩罚(《宣律》第487条)。
“大人你的意思?”田业不由的觉得春华行事过于草率,这是她到任的第一案,还是人命案,区区三天就宣判,取证都困难,《大宣律》对被告拷讯不得超过三次,每讯相隔二十日。
“无妨,王成行事缜密,所有物证确凿,你们追一下进度,核实后我后天宣判,不耽搁。”既然死者背后有府台,那自然是宣判越快越好,在府台派人来之前。
田业马上明白过来,诧异的问,“判决结果还要上呈三司,若是量刑过轻,恐见怪于府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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